想咨询生育保险

想咨询下生育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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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个答案

岳慢慢

您好!各地区都不一样,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如有其他商业保险,欢迎扫描我的二维码,祝您生活愉快!

回答时间:2018/10/25 22: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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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龙

半年内报销,具体咨询当地社保局。

回答时间:2018/10/25 21: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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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澎

到医保中心咨询比较全面

回答时间:2018/10/25 21:0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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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晓梅

生育保险交满一年,并且怀孕的时候仍然在缴费,生孩子的时候就可以报销了。生育保险报销分为生育医疗待遇和生育津贴。 生育医疗待遇就是在生孩子或者流产过程中花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等。 生育津贴简单来说,就是在女员工休产假的过程中,按照单位上一年的平均工资,给产妇发钱。

回答时间:2018/10/25 20: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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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兴文

医院专门有报销的地方

回答时间:2018/10/25 20: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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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智

咨询社保局。

回答时间:2018/10/25 19:4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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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冠仲

 1、参保职工生育前连续缴费满九个月的,产前检查费实行定额报销,标准为1200元/例,实际产前检查费高于或低于定额标准的,均按定额标准支付,同时不再收取产前检查费票据。参保职工生育前连续缴费不足九个月的,每缴费一个月,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产前检查费100元。   2、取消生育保险登记卡办理环节。参保职工自缴费次月起,可在我市任一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直接按规定结算住院生育医疗费,不再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卡。   3、参保职工在异地生育,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支付。定额标准为:正常分娩2000元/例,难产2800元/例,剖宫产4300元/例,剖宫产同时做其他相关妇科手术5000元/例。实际医疗费高于或低于定额标准的,均按定额标准支付。   4、生育津贴按日计发,日标准按照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上年度未参保的,按照用人单位已缴费职工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计算。   报销材料   1、生育报销:病历复印件(病历首页、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每日费用清单、有效费用票据、出院证、婴儿出生(死亡)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身fen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生育登记卡、围产期保健有效票据、医疗保险卡。围产期保健费用基金最高支付标准为500元;顺产费用基金最高支付标准为1500元,剖宫产费用基金最高支付标准为3000元。超出标准的由本人自费,低于标准的按实际费用支付。   2、流产、引产: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妊娠终止有关证明或定点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单位计生办证明、本人身fen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生育登记卡、有效费用票据、医疗保险卡。   3、上环、取环: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计划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本人身fen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有效费用票据、医疗保险卡,手术费全额支付。   4、急诊非定点:七个月以上生产或引产:病历复印件(病历首页、医嘱、手术记录、出院小结)、每日费用清单、急诊诊断证明、婴儿出生(死亡)医学证明、出院证、有效费用票据、本人身fen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生育登记卡、医疗保险卡。支付标准为上述1标准的90%。   报销流程   办理流程:   女职工怀孕五个月内→市医疗保险中心办理《生育保险登记卡》→定点医疗机构围产期保健→定点医疗机构生产→生育后四个月内持有关材料→医疗保险中心审核→报销、领取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   注:自2015年1月1日起,取消生育保险卡办理环节。   办理时间:   1、生育后四个月内每月25日—30日将有关材料报市医疗保险中心生育保险科审核。   2、每季度第一个月18日—22日带个人医疗保险卡到市医疗保险中心三楼大厅财务科领钱。   注意事项   生育保险所有费用请用现金结算,刷医保卡不予报销。

回答时间:2018/10/25 19: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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